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努力搞好审判工作和派出法庭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8-14 11:45:35

1.jpg

813下午,武汉海事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文件精神。院领导,院中层正副职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小武首先传达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在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上就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具体要求和今后工作方向,并阐述了以上两份文件形成背景和学习重点。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建新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申骞负责领学。党组成员、副院长钟莉、裴缜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杰率先结合分管工作分别做了《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反思及路径抉择》《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 公正司法抓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加强检察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为题目的主题发言。随后,办公室主任孔令刚、监察室主任左铭辉、环资庭庭长吴良志、芜湖法庭庭长潘晓帆等部门负责人结合部门工作谈个人体会和认识。

2.jpg

在学习和听取发言后,吕院长对大家的发言表示赞同和肯定。针对两份文件的内容,吕院长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吕院长指出,学习《意见》应从六个方面入手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意见》的主要内容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事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握精神实质。二是要转变观念、解放思想。人民法院作为被监督机关要主动作为,与检察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三是要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意见》内涵丰富,内容广泛,需要不断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做好相关的对接工作;四是推动《意见》要求的案件化、程序化、信息化。特别是我院要在海事海商、执行等工作中自觉接受监督,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五是要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对检察机关对我们各项工作监督要更加自觉主动,积极配合。六是要努力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创造更加完善的条件。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提供支持和帮助。

吕院长强调,要从文件的内涵、特点和实施等三个方面内容学习《决定》,把学习宣传贯彻《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牢牢把握人民法庭发展的重大契机,与时俱进树立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理念。就海事法院而言,重点是要充分发挥专门法院的职能,切实加强派出法庭建设,发挥派出法庭在沿江港航企业中的前沿阵地和窗口作用,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黄金水道建设提供接地气的法律服务。同时要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抓手,对派出法庭人员的配备、信息化建设和物质建设方面给予当倾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为全面推动法庭建设开创新局面,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3.jpg

©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海事法院 版权所有
如有转载或引用本站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6号 邮编:430040 鄂ICP备120101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