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人员参加省法院举办的”我身边的好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

  发布时间: 2016-11-28 1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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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下午,我院按省高院统一安排,派员参加了省院机关举行的“我身边的好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聆听了省直机关“我身边的好党员”先进事迹报告团中的四名同志作事迹报告。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报告会并做重要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主持报告会。

四位“我身边的好党员”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分别讲述了自己立足本职奉献、争做合格党员的感人事迹。省环保厅的涂超同志,不忘初心、矢志环保,长期坚守在环境执法一线,对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敢于亮剑、严格执法,立志做守护青山绿水的忠诚卫士;省法院的李承同志,坚持公正裁判,践行司法为民,5年中承办和参与办理了750多件案件,取得了优异审判业绩;省水利厅的姜俊涛同志,面对今年我省特大洪涝灾害,彰显党员本色,守在抢险一线,强忍病痛、忘我工作,为抗洪抢险取得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湖北广播电视台的梁蕊同志,本着对党的新闻事业的坚守和忠诚,和她的同事们一起,冲锋在防汛救灾报道的最前线,用笔端、话筒、镜头书写了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李静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四位同志的先进事迹感人肺腑,催人奋进,他们的工作岗位、工作经历虽然各不相同,但都拥有对党忠诚、坚守信念的政治品质,爱岗敬业、苦干实干的奉献精神,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为民情怀,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道德操守。他们的事迹充分体现了远大理想与现实工作的有效结合,集中反映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应有的思想作风和责任担当,是我们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好教材,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李静院长要求,要把这次先进事迹报告会,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再动员,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继续深化,号召全省法院广大党员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重点要做好“三个结合”:一是要将学习先进与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像身边的好党员那样把牢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二是要将学习先进与继承革命传统、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像身边的好党员那样牢记为民宗旨,勇于求是创新,不畏艰难困苦。三是要将学习先进与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发展大局相结合,像身边的好党员那样把做好本职工作与服务发展大局有机融合起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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