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着力构建长江流域司法协作机制

作者:陈盼   发布时间: 2022-07-12 16:16:59

6日27日,为更好地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证武汉海事法院正确履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下发通知,强调进一步规范海事诉讼管辖,倡导建立长江湖北段、汉江流域法院司法协作机制,这标志着武汉海事法院与长江沿线五省一市法院共同构建诉讼服务协作机制迈出重要一步。

该通知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海事诉讼管辖相关法律规定,再次重申武汉海事法院管辖区域及受理案件范围;二是管辖权告知和移送管辖,明确如何引导当事人诉讼,案件移送管辖相关事项;三是船舶保全和委托执行,强调地方法院如何处理船舶保全申请以及执行过程中涉及船舶执行如何处理问题;四是诉讼服务协作联动,要求武汉海事法院与长江湖北段和汉江流域地区相关地方法院加强协作联动,在信息共享、远程立案、巡回办案、协助送达与执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法治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水污染损害等环境保护的一审环境资源保护类民事诉讼等多领域开展合作。

武汉海事法院作为全国首批设立的海事法院,管辖长江五省一市2300余公里干线及支线水域,包括辖区主要港口,是全国唯一以内河为管辖区域的海事法院。经过近40年的发展,武汉海事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海事审判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司法影响力不断增强,培养了一批专业化审判人才队伍。近年来,武汉海事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江大保护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扛起维护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砥砺奋进前行,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特别是今年武汉海事法院新领导班子成立以来,坚持更高政治站位、更高职责定位,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落实,坚持对标行业先进、着眼长江全局,切实将省法院游劝荣院长在武汉海事法院调研时提出的“长江”、“流域”、“系统”、“专业”意识实践好、发展好。今年3月开始,在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的亲自部署下,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革胜组织立案监督庭、重庆法庭认真研究,围绕构建由长江沿线五省一市法院参与的诉讼服务协作机制课题,多次向省法院民四庭、立案庭汇报,得到省法院游劝荣院长和有关院领导的重视关心和肯定支持,民四庭、立案庭负责人给予专业指导和鼎力帮助。6月,李革胜副院长、侯振坤专委带队赴重庆、四川走访调研,与重庆高院、泸州市委市政府、重庆海事局以及当地港口企业等相关领导和业界代表座谈交流,广泛听取协作单位、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诉讼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内容。

近期,武汉海事法院主动与重庆、四川、湖南、江西、安徽高院立案和诉讼服务部门联系,就如何规范海事诉讼管辖,开展立案、诉讼服务、多元解纷、营商环境、环境资源审判等方面合作进行沟通和磋商,得到上述省市高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均表示愿意共同携手,推进协作交流,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增强长江沿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下一步,武汉海事法院将在省法院的领导下,细化协作流程,完善协作内容,加快推进长江沿线五省一市司法协作机制建设,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为长江沿线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供稿:立案庭

编辑:罗美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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