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法治合力 护航高质量发展
——内河航运立法座谈会在武汉召开

  发布时间: 2026-02-11 11:52:36



近日,武汉海事法院在武汉联合召开内河航运立法座谈会。会议聚焦内河航运立法框架设计核心议题,汇聚业内专家学者智慧,开展深入研讨、凝聚各方共识。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二级高级法官郭载宇利用巡回审判、对下指导的契机参加会议。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侯振坤主持会议。

截图20260310115258.png

会上,侯振坤首先介绍了内河航运课题组成立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江海商法学会理事、课题组成员潘绍龙代表内河航运立法课题组以《内河航运立法章节设计的初步思考》为题作专题汇报,对内河航运立法背景、立法依据及行业发展的义利权衡进行阐述。

自由交流环节,与会嘉宾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立法定位、立法名称、调整范围、核心制度设计以及与现行法律法规衔接等关键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王建瑞 

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建议借鉴国际立法经验,明确以民商法为主、附带部分行政法的立法定位;妥善处理与《民法典》《海商法》的衔接,规范立法名称及“内河”概念界定,同步完善内河船舶优先权、内河货物运输准入标准、运单效力、赔偿责任限制等核心制度,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姜国斌 

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财险部副主任

结合内河航行风险防控实际,建议立法引导船东投保船舶险及雇主责任险,提升行业抗风险能力;参考交强险模式实施船舶污染责任强制险,合理分摊环境污染责任风险;借鉴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可直接向第三方赔付的规定,优化理赔流程。


胡凌琳 

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室主任

全力支持内河航运立法,企业将充分发挥绿色智能船舶建造牵头优势,为立法提供实践支撑;建议立法重点衔接好与《民法典》《海商法》的法律适用关系,更好地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郝松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部长

赞同课题组提出的立法体例和框架,建议进一步明确船舶所有人责任界定,整治航运市场无序竞争乱象;支持设立船舶强制保险制度的兜底条款,强化风险防控;在船员章节中规范用工制度,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张辉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建议要突出内河航运立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进一步厘清与《海商法》的差异,避免镜像立法;需明确立法的规范属性;鉴于立法周期较长,可考虑以部门规章形式推进、再渐进式提升立法层级,以加快立法进程。


刘琰 

湖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法规合约部总经理

建议立法中明确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不宜为港口作业单独设章,如将港口经营人作为运输合同外的独立主体,可能会割裂多式联运连续性;针对水上作业高风险特点,秉持风险收益平衡原则,建议设定港口经营人合理免责事由,使立法更加贴合港口行业发展实际。


赵山华 

湖北省政协委员、民进武汉市委会常委

表示高度关注并积极支持内河航运立法,建议进一步厘清其与《海商法》的差异,突出内河航运特色,明确立法定位;将持续呼吁推动立法进程,助力完善内河航运法治体系。


向雅萍 

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副教授

支持内河航运立法工作,赞同采用“内河航运法”作为立法名称;建议以领域法理论为基础,确立以民商法为主、兼顾行政规则的立法定位;确立风险衡平基本原则,突出内河航运自身特色,无需简单沿用《海商法》体例。

王荣俊 

湖北省船员服务协会党支部书记、秘书长

全力支持内河航运立法,建议通过立法强化内河船员权益保障机制,缩小与海船船员权益保护的差距,体现立法的人文关怀,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宋山 

湖北省律师协会海商海事委员会主任

立法核心目的应为通过规范内河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建议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际问题设计条文,不必过分追求体系完整,以加快立法进程,让立法尽早发挥实效。


经过讨论,会议形成初步共识:内河航运立法应以民商事法律制度为主;立法内容应突出内河航运的特殊性,既要厘清与《民法典》《海商法》等相关法律的差异,又要处理好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关系;立法应以解决现实突出问题为导向,构建科学合理的内容框架和制度设计。

郭载宇对武汉海事法院快速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去年十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人民法院海事审判工作时提出的内河航运专项立法建议,率先开展内河航运立法研究予以肯定。建议立法要立足内河航运实际需求,突出内河航运自身特色,就条文数量和篇章结构的“大而全”模式或“小快灵”模式可以进一步研究论证。

下一步,武汉海事法院将联合长江海商法学会,全面梳理吸纳会议意见建议,对立法(草案)逐章逐节持续开展专题论证,加快形成兼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前瞻性的立法建议稿,积极推动内河航运立法进程,为内河航运法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湖北省政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及高校学者、律师、企事业单位代表二十余人参加会议。



©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海事法院 版权所有
如有转载或引用本站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6号 邮编:430040 鄂ICP备120101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