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担任审判长审理作出的(2019)鄂72民初934号民事裁定书在2021年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中荣获裁判文书类三等奖。该奖项经过层层选拔,最终从全国报送的百余件裁判文书中选出,全国一共有15件文书获奖,武汉海事法院系唯一一家获奖的海事法院,该案文书也是唯一一件获奖的裁定书。
该案系城市化引发的珍稀濒危物种生物多样性保护纠纷案件。经过四被告的积极整改治理,且在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下,原告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与诉讼目的已经全部得到满足与实现,申请撤诉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武汉海事法院裁定予以准许。
该案通过审查原告撤诉,尝试落实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和公众的环境治理责任,形成多元参与的环境治理格局。此外,武汉海事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能动性,通过审理构建了与地方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联动机制,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宣传工作制度以及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建美丽中国。
供稿:环资庭
编辑:罗美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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