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安徽省船东协会、安徽省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芜湖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海商法》修改背景下内河航运规范化发展研讨会”在芜湖市铁山宾馆召开,武汉海事法院研究室主任潘绍龙、芜湖法庭庭长潘晓帆一行受邀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上,潘绍龙主任以“当前内河航运经济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司法实践”为题作专题讲座,介绍了我国内河航运立法现状,分析当前环境下内河航运在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对《海商法》修改延伸至内河航运的必要性、合理性。
潘晓帆庭长介绍了芜湖法庭自去年12月4日挂牌成立以来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法庭与律协在共同推进诉调对接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工作的建议,并就芜湖法庭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较有争议性的问题以及主流的司法观点,例如《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废止后契约承运人、实际承运人责任承担,挂靠情形下的运输合同效力及责任问题进行了说明。
研讨会互动环节,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芜湖市港行(地方海事局)管理服务中心、江通运输局、长江芜湖航道处等行政单位代表以及安徽省航运企业、港口企业、造船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就安徽省内河航运在执法、司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意见建议,尤其对内河航运经济加强立法、司法保障表达了强烈期许。潘晓帆庭长对航运企业关心的法律疑难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并与多个企业签订诉调对接框架协议,以促进诉讼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有机衔接,减轻当事人诉讼,提升化解纠纷的效率。
想民所想,解民所忧,下一步工作中,武汉海事法院芜湖法庭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实践活动,深入基层一线,摸清诉讼主体的真正需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主动延伸审执职能,多渠道探索以行业内部解决为入口,以第三方非诉化解为主,诉讼兜底的漏斗形多层次、多时序配合的纠纷解决机制,为皖江经济带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助力。
©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海事法院 版权所有
如有转载或引用本站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6号 邮编:430040 鄂ICP备120101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