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是中国第七大淡水湖,以洪湖为主的四湖流域也是全国著名的“鱼米之乡”。自开展洪湖流域 “五水共治”碧水行动以来,湿地自然生 态和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受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同志委托,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同志6月13日下午到洪湖市人民法院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座谈会。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业务负责人受邀参加座谈。
洪湖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祥席同志主持会议,并介绍了洪湖市法院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联动协调环保职能部门等方面好的经验与做法;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晏爱红同志首先从加强执法管理、开展湿地科研监测、持续做好退垸还湖、依托项目建设开展生态修复等方面介绍了生态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指出现阶段非法捕捞时有发生、非法垂钓屡禁不止、保护区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的困境,建议积极开展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多渠道强力做实法治宣传、采用疏堵结合方式缓解矛盾。各参会单位也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纷纷发言,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曾庆才同志着重分析了洪湖水域治理的现实困难;农业农村局潘勇同志分享开展长江禁渔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指出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斌同志介绍了环保执法点前移的最新工作部署;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卢进富同志就入河排污口治理、水质修复与监测、保护水生生物等工作进行了介绍,并就上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最后,裴缜副院长表示生态治理任重道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站在国之大者角度,坚定不移打好“十年禁渔”持久战,提倡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开展科学文明执法;要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强化环境司法与行政职能衔接,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要加强普法宣传,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新格局,携手洪湖革命老区人民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让水更清、山更绿、人民群众的生活更美好!
供稿:宜昌法庭
供图:宜昌法庭
编辑:罗美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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