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三个目标”、“五个提升”贯彻落实全省中院院长会和院长研修班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 2021-02-11 15: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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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研修班结束后,2月7日上午,武汉海事法院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提出以“三个目标”、“五个提升”为主要内容的贯彻落实意见。

三大目标



目标一


做新时期海事审判的开拓者,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的海事法治营商环境。



目标二


做跨行政区域司法管辖的示范者,为推进设立长江生态法院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



目标三


做提升现代司法能力的创新者,为建设智慧法院提供技术支持。


五大提升

01

审判执行质效管理得到新加强

落实干部平时考核制度,提高各方面工作效率,特别是结案均衡度。以提升审判效率为目标抓好各项机制建设并严格落实,确保年结案率高于2020年,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长期案件零增加为阶段任务,确保全年不产生长期案件;以降低隐性超审限案件为抓手,有效缩短审理周期(力争周期缩短20%),消灭长期案件隐患。

02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得到新拓展

健全完善长江沿线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合同执行效率、效果,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以上。依法处理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破解“执转破”困局,健全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机制,增强执行威慑力,提升合同自觉履行率和执行到位率。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根据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的统一部署安排,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推进涉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03

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

进一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办案,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切实增强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院庭长带头审理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件。以《长江保护法》实施为契机,院领导要带队走访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海事局等相关单位,进行调研座谈,增强沟通交流,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努力构建长江沿线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调研论证,完善长江流域省级协商合作机制,推动设立长江生态法院,提升区域共治能力。充分发挥长江海商法学会平台作用,积极吸纳国内知名海商法学专家和高级实务人才加入,提升长江大保护理论支撑和服务实践能力。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湖北省作为长江干线流经最长的省份,是长江大保护的主战场。武汉海事法院是长江流域专门海事法院,积累了多年的海事海商专业审判经验,梳理了大量内河审判典型案例。我院将紧抓国家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长江大保护的有利契机,在湖北省委、省法院的主导下,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做好设立长江生态法院的调研论证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审判和跨行政区域管辖优势,积极推动设立长江生态法院。

04

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创造新亮点

结合中组部新修订的《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及我院《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进行考察,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和抓手。我院正在酝酿选拔一批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尤其是关注年轻干警和女性干警的成长,将符合要求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我院在公务员招录和遴选工作中,应该争取上级支持,根据自身专门法院的要求,寻求设定更加科学的招录条件和门槛,使新鲜血液能够更好地融入海事法院发展的大动脉。

05

法院文化氛围营造实现新突破

结合“书香法院”建设、法院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整治活动,不断探索建立机关学习的长效机制,使学习成为干警的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的行为。按照省法院即将启动的年轻干警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整合党组中心组、青年学习小组、海法论坛等开展理论与业务学习。院党组带头参加学习研讨会,作为中心发言人推荐读书书目,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更好地带领全院干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提升对我国优良传统文化和经典著作的理解,促进干警健康成长,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推进事业新发展。扎实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力争创造一至两个党建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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