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和副省长盛阅春分别对武汉海事法院提交的《关于加快推动湖北航运经济发展的建议》作出重要批示,认为武汉海事法院提交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并指示相关部门分解湖北航运经济存在的问题,加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武汉海事法院在湖北法院中具有窗口地位,是改革开放后全国成立的首批海事法院之一,管辖区域涵盖整个长江水系,自1984年6月设立至2022年底,共审理海事、海商、生态环保、海事行政等与航运经济相关的各类案件46607件,涉案标的1820.97亿元,案件当事人遍布全国各地及50多个国家和地区,不仅有效维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长江流域航运经济发展贡献了湖北司法力量。
2022年7月,为深入贯彻湖北省委关于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重要要求,武汉海事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同志带队下,先后走访江苏南京、安徽芜湖、湖北宜昌、重庆、四川泸州和宜宾、云南水富等沿江重要港口城市,在深切感受到沿江各省市航运经济呈现千帆竞发、百舸争流喜人形势的同时,也对湖北航运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思考。因此,武汉海事法院以《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为引领,根据走访过各程中了解的各省市航运经济发展情况,于2月13日起草了题为《关于加快推动湖北航运经济发展的建议》的调研报告,及时上报湖北省政府。
《关于加快推动湖北航运经济发展的建议》分湖北航运经济优势、湖北航运经济发展现状、制约湖北航运经济发展的因素以及推动湖北航运经济发展的建议四个部分,通过对沿江不同省市航运经济发展的详实数据对比以及原因分析,对湖北航运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涉及的融资、保税港建设、大型建设项目与航运经济挂钩以及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切合实际的剖析,并对如何进一步发展湖北航运经济提出了较为全面、中肯的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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