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1日上午,经武汉海事法院重庆法庭邓焱发法官即时调解,一起矛盾复杂、尖锐的水上运输合同纠纷不仅当庭达成和解,并现场予以及时履行。海事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高效快速化解纠纷的能力,获得原、被告双方一致好评。
△庭审现场直播画面
被告四川恒久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长江干线武汉至安庆段6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的部分项目以后,因泥沙吹填及配套泥驳运输等施工需要,与原告张海燕订立《船舶运输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后双方因泥沙结算方量、运费金额及履约时间等事项产生分歧,原告遂诉至武汉海事法院重庆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各项费用总计16万。庭审前,邓焱发法官了解到,因被告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加剧原告经营困难,导致原告因拖欠船员工资引发船员维权,而原告在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也给被告的经营活动带来一定困难。庭审结束以后,经过认真梳理案情、明晰争议焦点,邓焱发法官从证据瑕疵、利害关系、时间成本以及诉讼风险等方面与原、被告反复沟通解释,积极找寻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以被告即时向原告赔偿11万元经济损失的方式平息本次纠纷。考虑到原告船员的合法权益能否实现将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在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后,邓焱发法官进一步督促被告根据调解协议当庭履行赔付义务,以保证原告船员的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实现。在被告根据调解协议当庭履行赔付义务的同时,原告亦及时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以避免被告继续深陷经营困境。最终,该起事涉三方的经济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庭审现场直播画面
作为重庆法庭的速裁法官,许多在法庭上“唇枪舌战”、“剑拔弩张”的当事人都能在邓焱发法官的耐心解释和说服下最终“化干戈为玉帛”,自愿达成和解,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又充分彰显了法律的温情,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下一步,重庆法庭将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不断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秉承善意司法理念,打破因诉讼给企业带来的各种经营僵局,为构建长江上游法治化营商环境而努力。
(来源:武汉海事法院 重庆法庭)
©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海事法院 版权所有
如有转载或引用本站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6号 邮编:430040 鄂ICP备12010191号-1